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介绍 > 正文

北京长城鉴定所

  ■汪宝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本文主要针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就深化司法鉴定入驻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做些粗浅的思考。

  一、深化司法鉴定入驻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意义

  1.司法鉴定工作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能够一锤定音,成为法官“敲槌定案”的依据,所以司法鉴定结论通常被称为“证据之王”。可以说,司法鉴定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司法公正,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司法鉴定入驻法服中心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自2005年10月1日,司法鉴定划归司法行政部门主管至今,司法鉴定管理的组织机构基本建立,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基本形成,司法鉴定队伍初具规模,基本适应了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诉讼活动需要。但是,当前司法鉴定工作还存在司法鉴定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不合理,配置不平衡等情况。适时推进司法鉴定入驻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一方面可成为提升司法鉴定机构公信力的“助推剂”,另一方面则打通了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可以使需要通过司法鉴定进行法律诉讼的群众,更便捷地享受到所需法律服务。

  3.深化司法鉴定入驻法服中心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大实践。司法鉴定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意见是查明事实、证明事实和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2014年2月,司法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部署。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明确指出司法鉴定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孟建柱书记在谈到司法鉴定工作时专门强调,司法鉴定工作看似不起眼,但事关重大。主动满足司法活动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是司法鉴定工作的应有之义。

  二、我市司法鉴定入驻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做法及成效

  我市自2011年提出开展司法鉴定服务窗口进驻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整合司法行政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入驻县级中心后开展的公益鉴定咨询、受理鉴定案件,进行远程视频检测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成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在便民、惠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鉴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创出了嘉兴的工作特色。

  1.通过教育引导,植入一体化管理理念。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相关精神,探索将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市局专门下发《关于司法鉴定服务窗口统一进驻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意见》明确了,鉴定机构进驻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市场秩序,打击严重扰乱司法鉴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鉴定行业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解决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认识问题,从了解司法鉴定制度入手,到协助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现共同监督管理,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契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目标,实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动作为。

  2.通过稳步推进,建立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求下,积极推动各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现有平台上实现功能增设,服务延伸,程序规范。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根据中心建设实际情况和鉴定受理的特殊需要,为鉴定机构安排好值班人员办公室,检查作业室,把鉴定的统一要求予以公示,把司法鉴定服务窗口融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市局还开展《关于司法鉴定服务窗口统一进驻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督查》,根据司法鉴定认证认可的工作要求,规范设置各服务窗口。目前,全市5个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司法鉴定业务工作已步入正轨。2015年逐步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司法鉴定专门宣传栏,提供司法鉴定机构简介、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咨询。

  3.通过强化融合,实现有序运转模式。司法鉴定入驻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后,市局在年初工作部署中,新修改《嘉兴市星级法律服务中心考评办法(试行)》和《考评标准(试行)》把中心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纳入全年对各县(市)局工作目标的考核。各地加速工作的融合,做到三个“纳入”:把司法鉴定这一新职能主动纳入全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工作上统一部署;纳入法律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鉴定机构参加中心组织的统一活动;纳入司法行政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优势,加强内外宣传,健全工作网络,同步实施考核。各司法鉴定机构也通过咨询热线、便民服务联系卡、开展授课等方式,加强对外宣传,明确工作制度,提升司法鉴定知晓度。

  司法鉴定入驻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提升了中心功能,契合了民生需求,提升了监管效能,规范了鉴定市场,提升了执业理念,促进了转型升级。

  三、深化司法鉴定入驻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几点思考

  在当前全面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背景下,深入推进司法鉴定入驻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既是个全新课题,也是个必然选择,需要我们在不断探索中完善,在不断创新中改进,在不断总结中提高。通过近4年的实践,这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有提升空间,重点可考虑做好“四个进一步”:

  1.根据认证认可要求,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对鉴定机构的运行有一整套严格的要求。在入驻中心后,无论从硬件设施建设,还是鉴定操作流程,都需要按照认证认可的要求,纳入认证认可体系。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入驻中心后,窗口工作的规范统一,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公开服务承诺。

  2.根据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的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是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窗口。司法鉴定的入驻,让“中心”服务功能的发挥更加全面和完善。司法鉴定要主动融入这个平台,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满腔热情地服务群众。要充分发挥司法鉴定服务群众、服务诉讼的专业优势,主动适应司法活动日益复杂化、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趋势和审判工作的新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鉴定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根据司法鉴定转型升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机构转型升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之需,对司法鉴定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鉴定机构自身更要立足本地实际,放眼长远发展,要加强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管理、技术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等内部管理,开展资质等级评估和诚信等级评估,促进鉴定机构鉴定权责具体化、业务工作程序化、内部管理制度化,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运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大力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鉴定人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4.根据引导鉴定行业良性竞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加强规范管理是强化司法鉴定执业责任,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一是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范司法鉴定实施程序、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文书制作、鉴定标准适用等执业环节,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规范化水平。在嘉兴目前取得立法权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司法鉴定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针对新法新规的实施,针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和制定执业检查、诚信等级、资质评价等管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司法鉴定的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于现有的鉴定机构、人员,要把检查、评定和监督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管理。

  (作者单位:嘉兴市司法局)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